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学制学费
学制:2.5年
学费:3.2万元/生·学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南开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作经验时长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之日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 “ 报考类别“ 应选择 “定向就业” ,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定向就业协议)。不能提供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但在网报系统中报考类别选择 “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须接受在录取时录取类别为 “定向“ ,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考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同时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认证材料等(具体要求请随时关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7、残障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化考试便利服务的,请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准备。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公布的报考须知。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指导教师的确定
报名时无需选择指导教师,录取入学后再行确定。
六、初试
1、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12月23日没有考试。
2、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3、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
1、复试时我校将再次全面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资格将不准予复试。
2、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时间、地点、办法、程序拟于2025年3月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南开大学各招生学院网上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资格在录取检查时将重新核查,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2、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通过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通过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户籍、档案及奖励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户籍的转入。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接收档案的转入,国家拨款的各类奖助学金以相关规定为准,其他奖、助、酬金均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办法执行。如有变动,请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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