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将另行通知。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考核,一般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此外,我校将在复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以下简称“思品考核”)。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思品考核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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