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本科目考试是哲学院全日制哲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考试逻辑学专业的基础课。本科目是逻辑学专业考生专业课考试的选考科目,旨在考察考生掌握逻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的能力。
二、考试的性质与范围
本科目考试主要测试考生对形式逻辑的基本概念、基本规律、主要形式和逻辑方法等的掌握与应用能力。其中主要考察普通逻辑部分,现代逻辑只涉及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
三、考试基本要求
1. 要求考生对逻辑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形式等能够较为全面的掌握,并结合试题对相关定义、类别、方法、形式转换等作出准确判断和说明。
2. 要求考生对逻辑学的重要原理能够完整准确的表述并作出一定解释分析。
3. 要求考生在掌握逻辑学知识和原理的基础上,能够对判断和推理形式的类别、正误等作出判别与分析,运用逻辑方法对逻辑形式的性质、特点作出正确解释。
四、考试形式
本科目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为180分钟,答题一律写在答题纸上。
五、考试内容
本科目试题分为主观型试题和客观型试题。
主观型试题包括解释概念和简述题两部分。解释概念的题目要求答出概念的定义,并对其中的关键词做出明确解释(答题字数不少于100字)。简述题主要考察逻辑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和相关原理的内容,要求结合题目做出完整准确地表述,并有个人的理解和分析(答题字数不少于300字)。
客观型试题为综合性试题,包括填空、判断与推理形式的分析、逻辑方法(欧拉图、真值表等)的应用、推理规则及推理形式的证明等题型。
试题内容涵盖逻辑学的概念、逻辑形式、逻辑规律和逻辑方法等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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