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码:813
科目名称:经济法
一、 考试要求
《经济法》是对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测试的入学考试。内容包括经济法与商法两大部分。要求所有考生对经济法、商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要有较为全面的了解,同时考生应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并具有一定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例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一)经济法学(80 分)
1、经济法总论
(1)掌握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词源、经济法的发展等基本知识;
(2)了解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体系等基本知识;
(3)掌握经济法的法经济学分析的一般理论,了解经济法与经济的基本关系。
2、反垄断法
(1)了解反垄断法的目的、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自然垄断与政府管制,行政垄断及其规制等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
(2)了解我国反垄断法的基本内容构造、我国反垄断法的特点。
(二)商法学(70 分)
1、商法总论
(1)商法概述:了解商法的概念、特征与调整对象;掌握商法的地位与基本原则;
(2)商人与商行为:商人的概念、特征、商人的资格与构成要件;商行为的概念、特征与分类;商行为的构成要件;商事代理行为。
(3)商事登记:商事登记的概念、特征与类型;商事登记主管机关;商事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与程序。
2、公司法
公司法概述: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与分类;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掌握公司的设立制度、资本制度、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公司负责人制度、公司解散与清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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