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申请加分的考生须于3月26日前将加分申请表(见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比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发送至邮箱yjszsks@hunnu.edu.cn,邮件主题为“加分申请+考生编号+姓名”。逾期未提交加分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资格。

  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加分资格,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则无须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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