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3-28 18:57:52
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拟制定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客观评价,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3.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复试录取工作应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 发挥复试的选拔作用,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学校和生源特点,进一步完善复试办法。对学术型学位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心理健康水平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复试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工作小组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各专业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学术硕士研究生共7人,其中内科学2人、神经病学1人、临床检验诊断学1人、外科学2人、肿瘤学1人;专业硕士研究生共6人,全科医学2人、骨科学4人,按各专业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时间:全科医学、内科学(学术型)定于2024年4月1日9:00;骨科学定于2024年4月2日9:00。
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拟定2024年4月8日以后。
(二)复试方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随机确定考试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复试内容及分值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对考生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查和评价(问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是供考生随机抽取回答的问题)。
3.专业知识笔试:考核内容与《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大纲范围一致。
4.复试成绩总分22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80分,复试专业知识笔试占120分。
5.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
(四)复试要求
1.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都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未经过资格审查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考生提前将材料用压缩包(命名:专业+姓名),以邮件方式于3月31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现场资格审查于4月1日8:00-8:50期间,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医院办公楼6楼602室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
在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初试准考证。
(5)《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6)大学学习成绩单及个人简历等。
2.缴纳复试费
考生通过网络缴纳复试费,复试标准为120/人。逾期不交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具体缴费方式可见《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说明》。
3.现场复试
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医院办公楼六楼候场,完成身份认证并签订《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逾期未到者将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小组成员应于各专业复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点。
4.思想政治考核
根据《湖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1)和面试情况,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5.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的考生,应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7天内将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体检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五、调剂工作
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一)调剂原则
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参照考生的初试成绩、科研、获奖、本科所学专业等情况进行选拔。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调剂程序
1.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调剂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
2.我院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后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研究生院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同时,我院将在医院网站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3.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该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接受拟录取的,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六、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成绩核算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第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二)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
(三)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七、录取工作
(一)按照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跨专业加试除外)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法规。凡有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医院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结束后将复试登记表、复试录音录像等复试资料交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存。
(四)复试结束后,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院。
(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院要求上传并提交材料。考生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为防止初试中有舞弊违纪考生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侥幸过关,复试中将严格核实考生的身份(包括核对身份证、学历证书)。对在复试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学校将从严处理。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七)全体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应坚持以人为本,为考生着想,做到耐心细致,为考生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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