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2-22 18:07:42
一、考试内容及要点
(一)和声部分
和声部分考试内容:
(1) 正三和弦、副三和弦及其运用
(2)终止式的类型(包含:半终止;终止;阻碍终止)与运用
(3) SII7和弦、属七和弦、导七和弦、属九和弦的运用
(4)弗里几亚进行中的自然小调与自然(调内)模进
(5)重属和弦的运用
(6)离调、半音体系与半音模进
(7)到一级关系调的转调
和声部分考试要点
(1)能够熟练地运用各种类型的和弦为高音旋律或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要求终止式明确、和弦选择合理、声部进行规范、整体布局良好。
(2)能够准确的分析某个主调音乐片段的和声特点,要求准确标记调性、和弦、和弦外音(需标明类别),有转调需标明转调过程(共同和弦、转调和弦)。并且能够对作品的和声风格进行简要说明。
(二)曲式部分
曲式部分考试内容:
1)陈述结构类型:乐汇、乐句、乐段、乐段的扩展、群结构、自由结构
2)曲式结构类型:单一部曲式、单二部曲式、单三部曲式、复合再现三部曲式、变奏曲 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回旋奏鸣曲式等。
曲式部分考试要点:
考察学生对于音乐发展逻辑的把握能力。其中包括:音乐陈述结构特点、曲式结构特点、调性布局特点等。在此基础上,能够用简明的曲式图示说明音乐的逻辑运动过程,并用文字就音乐本体的发展特点进行简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