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暨南大学在职研究生的招生项目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公共卫生、高级工商管理、企业管理等,充分发挥学校商科优势,整合资源。以下是招生录取办法:
非全日制研究生
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互相调整使用。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正式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身心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规定日期前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7、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且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同等学力申硕
实行免试入学模式,申请者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本校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后若审核通过,缴费成功确认录取。
暨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如上,详细了解招生专业、条件等各项信息说明,请查看暨南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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