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国际经济学练习题(五)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05-28 14:50:05
2020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将在11月初举行,虽然因疫情原因有所推迟,但是考生也要多加强练习复习了,进而获得学位证书。以下是为大家整理2020年国际经济学方面试题,大家可作为参考练习,不能在复习上掉以轻心。
一、论述题:试述关税同盟的内容与经济作用。
参考答案:
A、内容。关税同盟从欧洲开始,是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之一。对内实行减免关税和贸易限制,商品自由流动;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和对外贸易政策。
B、关税同盟有两种经济效应,静态效应和动态效应。
(1)静态效应有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
①贸易创造效应指产品从生产成本较高的国内生产转向较低成本的关税同盟中贸易对象国生产,本国从贸易对象国进口的一种过程和现象。对发展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②贸易转移效应是指产品从过去进口自较低生产成本国转向从较高成本国进口的过程和现象。是在一体化过程中应注意的情况。
③当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转移效应时,参加关税同盟给成员国带来的综合效应就是净效应,意味着成员国的经济福利水平提高;反之,则为净损失和经济福利水平下降。
(2)动态效应包括以下几点
①促进成员国的经济发展。随着贸易和市场规模的扩大,生产规模扩大,出现规模效益,生产成本降低,生产活动受到推动。此外,市场扩大,贸易障碍的拆除,成员国之间进行更广泛的国际分工,并通过货物的自由流动,改善资源配置的效果,促进经济增长。
②改善成员国的市场结构。关税同盟内的自由贸易加强了成员国之间的竞争,同时也促进了成员国企业为提高竞争力而进行联合与合并,从而提高生产集中和市场垄断程度。
③刺激投资。由于成员国之间形成市场的规模大,风险和不稳定性相对下降,所以可以吸引成员国企业增加投资。同时,关税同盟使其内外贸易环境反差很大,为绕过贸易壁垒,进入自由贸易的大市场,非成员国企业也会增加对成员国的投资。
④产生外溢效应。外溢效应是指关税同盟的建立对非成员国向成员国出口的带动效应。由于成员国的经济增长,进口需求也增长,从而推动非成员国对成员国出口的扩大。
C、政策含义。关税同盟的成员国通过参加同盟是否利益更大,取决于若干条件。
(1)关税同盟成员国与外部世界国家生产成本相差小则利益大;
(2)结成关税同盟前,成员间关税高,则结成关税同盟利益大;
(3)同盟成员与非成员之间的贸易壁垒低,则贸易创造多;
(4)关税同盟成员数目多,则低成本成员国存在的可能性大,故贸易存在的机会多;
(5)关税同盟成员间竞争性大于互补性,则结成关税同盟的利益大;
(6)地理位置近、运输方便则利益大;
(7)结成关税同盟前贸易量大、关系密切则贸易创造大,等等。
二、论述题:试述WTO的原则与基本内容。
参考答案:
A、WTO于1995年1月1日成立,正式取代1948以来作为临时性机构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它是经过成员国政府和立法机构批准的国际条约创建的常设经济组织。它的基本原则是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以自由贸易来推动世界经济的发展。
B、原则。(1)非歧视原则。也称无差别待遇原则,体现在最惠国待遇条款上。
①最惠国待遇。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也给予缔约对方。分为有条件的和无条件的两种。WTO实行的是无条件最惠国待遇,目的是防止缔约国之间的歧视,使它们平等贸易,推动自由贸易和缔约国经济发展。②国民待遇原则。是缔约国相互保证给予对方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相应实体的待遇。目的是使双方贸易条件平等,不受歧视性待遇。
(2)关税减让原则。保证缔约方能真正享受关税谈判带来的利益,在做出互惠让步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关税,达成关税减让表。
(3)任何缔约国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缔约国规定只能通过关税来保护本国产品,一般不得实行进出口限制。该原则主要是针对禁止进口、配额管理和进口许可证等做法。
(4)反倾销与限制出口补贴原则。禁止缔约国在出口时实行倾销,并允许缔约国在某项工业由于倾销造成重大损害和威胁时,征收反倾销税加以抵制。关于出口补贴,WTO禁止缔约国对制成品实行对初级产品出口补贴,仅限于要求缔约国承诺对其加以限制。如出口补贴对另一缔约国国内工业有威胁时,该国可以征收反补贴税。
(5)透明度原则。缔约国政府必须公布本国有关外贸基本权利、义务的法规和条例,使缔约国政府和商人可以得到了解。目的是防止缔约国相互进行不公开的贸易,从而导致歧视待遇。
(6)解决争端的机制。缔约国因关贸总协定的执行情况向缔约方提出抗议时,后者应充分考虑并进行协商。本原则不是对一国违反协议规定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而是能够协商,解决争端,保持缔约国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C、围绕上述六项原则,WTO的主要进展有:
(1)作为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WTO是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2)WTO进一步明确、规范了GATT的上述原则和原来不十分清楚的贸易、法律概念及条文;
(3)扩展了多边贸易体制协调的领域,并在农产品、纺织品、知识产权、服务贸易等方面制定了过渡原则,将原GATT的原则、管理权限扩大到了上述领域;
(4)强化了争端解决机制及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并使之法律化;
(5)较好地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现实,规定或强化了差别优惠、免责条款、例外规定等;
(6)成员资格比过去更具代表性,吸收了国际组织以成员或观察员身份介入WTO的活动。
从发展趋势看,WTO在制定游戏规则、贯彻游戏规则、调节争端、协调多边贸易政策方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