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法学之刑法新规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1-15 11:45:52
随着近几年法律的持续完善与更新,人民的权益得到了更全面的保障。作为同等学力法学考试的考生,应当密切关注这些法律变动,因为它们可能对考试内容产生影响。今天,在这里将为大家分享关于刑法的新规定。这些规定对于理解刑法及相关法律条文至关重要。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们更好地备考,加深对刑法的理解。
法律认识错误通常表现为:假想犯罪、假想的不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的罪名和罪刑轻重的误解
事实认识错误通常表现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行为认识错误、因果关系错误【2012】
犯罪既遂主要有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
1 . 结果犯: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2 . 行为犯:以法定的犯罪行为的完成为标志的既遂犯罪。
3 . 危险犯:以行为造成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行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为实行行为制造条件的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预备行为未完成或者虽已完成但未能着手实行行为;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预备犯的刑事责任: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3个特征:时空性、自动性、彻底性
犯罪中止形态的类型:
1.预备中止、实行未终了中止和实行终了的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
2.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根据对中止行为不同的要求)
对于中止犯采取必减主义: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019】【2014】
以上便是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本站看老师。
上一篇: 同等学力经济学之国考练习题
下一篇: 同等学力词汇量提升之高频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