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法学之法学试题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09:46:57
在学习同等学力英语法学过程中,部分同学觉得我只要学好法律就好了不用学习其他的,但是现实是这样吗?不是的,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光要学习法律,还要学习法学的历史并且融会贯通,所以今天在这里为大家分享一些法学史的试题,以供大家参考。
1、西周婚姻制度中“七出(七去)”有( )。
A、 盗窃
B、 前贫贱后富贵
C、 无子
D、 有恶疾
2、 下列选项中,秦朝的中央司法审判机关是( )。
A.大司寇
B.大理寺
C.刑部
D.廷尉
3、“重罪十条”的罪名经历了一个形成过程。其正式确立是在下列哪部法律文件中( )。
A. 《开皇律》
B. 《大业律》
C. 《北周律》
D. 《北齐律》
4、 有关清代秋审,说法正确的是( )
A、在紫禁城内审理
B、在天安门附近审理
C、清中叶以后废止了
D、 审理的仅仅是京城一地的死刑监候人犯
1、[参考答案]ACD
[解析]西周民事法律制度之西周婚姻关系的解除: “七出”(七去):即休妻的情形: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即不允许休妻的情形:有所娶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2、[参考答案]D
[解析]秦王朝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在这种政治体制之下,皇帝包揽立法、司法、行政、军事等各方 面的国家最高权力。因此,国家的最高司法审判权也无疑在皇帝手中。在皇帝之下,中央和地方都有专职或兼职的 司法官吏,处理各种具体的法律事务。在中央,廷尉是皇帝之下的最高司法官,是中央“九卿”之一,负责全国法律、司法事务,作为最高法律官员,廷尉在秦代法律工作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答案为 D。
3、[参考答案]D
[解析]北齐为维护王朝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所谓“重罪十条”,是指危害社会根本 制度的十种重罪的总称。《北齐律》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重 罪十条"分别为:反逆(造反),大逆(毁坏皇帝宗庙、山陵与宫殿),叛(叛变),降(投降),恶逆(殴打谋杀尊 亲属),不道(凶残杀人),不敬(盗用皇室器物及对皇帝不尊重),不孝(不侍奉父母,不按礼制服丧),不义(杀本府长官与授业老师),内乱(亲属间的乱伦行为)。《北齐律》规定:“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4、[参考答案]B
[解析]秋审是清代最重要的死刑复核制度,号称“秋审大典”,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秋审审理的主要的对象 是全国上报的斩、绞监候案件,每年秋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所复审的死刑案件按其性质和情节分别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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