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5-13 17:23:3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4]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工作要求
(-)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cca.cdu.cn,服务咨询电话:010-82520230)进行。
(二)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服务咨询电话:010-67410388)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考生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2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四)学位授予单位负责学位申请信息审查和报考资格审核工作。3月5日24:00前,通过信息平台对拟参加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的学位申请信息进行考生信息审核。3月11日至24日24:00前,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考试地点及考试科目等信息进行审核。逾期未完成审核的考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