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区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览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12-15 18:03:32
在职研究生招生院校遍布全国各地,主要面向各领域的在职人士,提供金融、法律、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计算机技术等专业,根据个人学习兴趣和工作需求等可灵活选择。以下是全国各地区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一览与相关信息简介:
招生地区 | 招生院校 | 招生简章 |
北京 | 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 【北京地区】 |
上海 |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 【上海地区】 |
天津 | 天津大学、南开大学 | 【天津地区】 |
湖南 | 湖南大学、中南大学 | 【湖南地区】 |
广东 | 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 【广东地区】 |
浙江 | 浙江大学 | 【浙江地区】 |
江苏 | 南京大学 | 【江苏地区】 |
山东 | 山东大学 | 【山东地区】 |
安徽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安徽地区】 |
福建 | 厦门大学 | 【福建地区】 |
四川 | 四川大学 | 【四川地区】 |
重庆 | 重庆大学 | 【重庆地区】 |
吉林 | 吉林大学 | 【吉林地区】 |
辽宁 | 大连理工大学 | 【辽宁地区】 |
黑龙江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黑龙江地区】 |
山西 | 太原理工大学 | 【山西地区】 |
江西 | 南昌大学 | 【江西地区】 |
陕西 | 西安交通大学 | 【陕西地区】 |
河南 | 郑州大学 | 【河南地区】 |
广西 | 广西大学 | 【广西地区】 |
河北 | 燕山大学 | 【河北地区】 |
贵州 | 贵州大学 | 【贵州地区】 |
云南 | 云南大学 | 【云南地区】 |
海南 | 海南大学 | 【海南地区】 |
宁夏 | 宁夏大学 | 【宁夏地区】 |
新疆 | 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 【新疆地区】 |
内蒙古 | 内蒙古大学 | 【内蒙古地区】 |
西藏 | 西藏大学 | 【西藏地区】 |
各地汇总: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
【热招专业】
金融、法律、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电子与通信工程、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教育学、心理学、财政学、应用统计、翻译、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社会学、护理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法学等。
【学制学费】
学制:一般2-3年,学习期内以业余时间为主上课,招生院校普遍开设周末班,部分支持网络学习和集中时段上课。
学费:报考院校和选择专业不同,学费标准有差异,不同年份报考还可能有新的收费政策,详情请查看招生简章。
【招生条件】
同等学力申硕招生方式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5、不具备上述第2-4各项条件,皆在提高本人专业素质一般放宽至专科学历,专科、本科无学位的人员仅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申硕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学习,不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方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报考法律硕士不允许跨专业。
6、报考管理类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要求有工作经验:本科至少3年;专科/本科结业生至少5年;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至少2年。
推荐查看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通过简章筛选各地区有招生的院校并详细了解相关信息。支持网课的院校各地人员皆可报读,仅在校内开课的学校建议周边人报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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