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甘肃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4-18 18:18:03
甘肃政法大学是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院校、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院校、全国第二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政法院校“立格联盟”成员,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在学校建立了兰州基地。经过60余年的建设,特别是开办普通高等教育以来的快速发展,学校现已成为我国重要的政法类高等院校之一。
【招生专业】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学制 | 考试科目名称(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复试科目) | 备注(加试科目) | 学习形式 |
◆法律(非法学) (035101) |
3年 |
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不加试 | 非全日制 |
◆法律(法学) (035102) |
2年 |
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①经济法 ②国际法 |
非全日制 |
01战略管理与商业模式创新 02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 03财务与金融服务 04法与公司治理 |
3年 |
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复试笔试科目:管理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理论 |
①管理经济学 ②企业战略管理 |
非全日制 |
◆公共管理 (125200) |
3年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说测试 ②公共政策分析 |
①公共管理学 ②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
非全日制 |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二、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考生资格。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其他注意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我校发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2024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入学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题。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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