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将实行新的违规处罚办法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5-26 14:27:00
2012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27日进行。这次考试是将实行今年新公布的《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这也是新的《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一次在全国统考中实行,因此希望广大的考生注意新规的一些重要和不同的规定,以免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违规。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这里也提醒考生,新规考生违规行为做了多处细化规定,加大了处罚力度。
首先扩大处罚范围 严重作弊停考3年
《国家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按照违纪、作弊、扰乱考场秩序以及严重作弊来划分违规行为,并明确处理办法。新办法中特别将“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修改为:“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违规行为。
对涉及“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等违规行为之一的考生,新办法规定“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其次规范违规处理流程 严管考生诚信档案
新办法规范了考生违纪认定流程,保留了受罚学生的申诉权利:“受到停考处理的考生,可向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听证,对作弊的事实、情节等进行审查、核实。如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新办法同时要求教育考试机构应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该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
明天就是5月27日了,相信我们的考生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这里也希望广大考生在充足的准备中认真、细心、遵守考试纪律完成这次考试。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