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成都理工大学GCT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2-29 08:51:57
2014年GCT复试已经开始了,在职研究生网招生老师整理了各高校GCT复试及调剂的相关信息,以供大家及时查询。
【成都理工大学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硕士招生学院和各位考生:
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四川省学位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及拟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
复试是进一步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思想品德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硕士研究生新生质量的有效保证。研究生院(部)和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具体如下: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复试办法的制定、招生计划和录取名单的审定及检查监督工作。
2.各学院成立相应的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本单位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监督考核工作。
3.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按专业或学科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须严格按照工作基本规范进行操作。
4.由校纪委和研究生院(部)组成复试巡视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各学院请于2015年1月8日前将笔试地点和面试时间、地点报研招办备查。
三、复试的实施:
复试(第二阶段考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及专业综合面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复试(第二阶段考试)。
1、第一阶段考试分数线
GCT总成绩不低于172分。成绩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n/
2、资格审查
符合分数线的复试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审查。各学院定于2015年1月9日进行工程硕士复试人员的资格审查。请考生到学院教务秘书处上交以下材料:
(1)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复印件各一份;
(2)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
此表请考生自行登录学位网下载,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缴纳复试费120元/人。
3、复试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
我校定于2015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在我校研究生教学楼(9教学楼)进行工程硕士第二阶段专业课笔试,请考生带上第一阶段考试时使用的《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专业综合面试时间
1月11日下午,考生持填写好的《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试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到报考学院进行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咨询报考学院。
4、成绩核算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综合面试(40%)。复试总成绩未及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四、录取
1. 思想政治品德不符合招生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 拟录取考生复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 项目管理领域录取总人数不得超过100人。
4.工程硕士各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全校2014年实际录取总人数的10%(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其中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工业设计工程等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5. 我校根据考生第一阶段考试、第二阶段笔试及面试成绩,综合考生工作业绩、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批准后,研招办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的规定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凡上线考生报考的招生领域在招生目录上公布的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科目为非唯一指定科目的,请考生于1月7日前联系各招生学院,选定本人的专业考试科目,以便命题。
2、请各学院于2015年1月15日17点前将拟录取名单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交研招办。
成都理工大学研招办
2014年12月24日
2014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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