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优秀生赴以色列学习 每年选派60名硕士生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5-04 13:40:22
在职研究生网讯:近日,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一批优秀学生赴以色列各高校攻读硕士学位或短期交流学习。
中以双方均提供资助
据了解,此次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以色列高等教育委员会合作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60名硕士研究生和200名暑期进修生,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年,暑期生期限为1个月,重点资助的学科和专业领域包括化学、生物、数学、农业、航天等以色列优势学科及人文社会学科。
以色列高教委员会将为暑期进修生提供全额学费及住宿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半额至全额学费及每年至少12000谢克尔的住宿费,学费不足部分由学生自理。国家留学基金为暑期进修生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在外留学期间规定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含医疗保险)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申请硕士者不超过35岁
根据协议要求,被资助对象学成后须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优先支持与以色列高校有合作的国内院校学生申报。
其中,申请硕士研究生应为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5月1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及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申请暑期进修生时应年满18周岁(1997年5月1日前出生),为各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或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同样,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邀请信及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或由推荐单位出具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5月31日前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先行与以色列各高校联系获得邀请信,与以色列高校有合作的院校也可统一为学生联系获取邀请信,获得以方录取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应于5月20日至31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广东学生须于6月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报至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
被录取硕士研究生一般在当年9月派出,暑期进修生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具体派出时间以外方录取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