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5年十月在职联考GCT分数线及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2-23 13:05:09
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2015年考试及我校招生计划等情况,经研究,确定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各学位类别的复试合格分数线分别如下:
(一)工程硕士
GCT总成绩 | 备 注 |
172分 | 一般要求考生已获学士学位 |
凡GCT成绩达到以上分数要求并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进入有关学院(单位)工程硕士第二阶段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二)法律硕士
总成绩 | 英语 |
170分 | 45分 |
凡达到以上分数要求并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课测试和综合面试。
(三)工商管理硕士
总成绩 | 英语 |
130分 | 30分 |
凡达到以上分数要求并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进入复试,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课测试和综合面试。
二、各类别(领域)招生计划数
(一)工程硕士共414人,根据生源和上线情况,分配各工程领域招生计划数如下:
招生学院(单位) | 工程领域 | 招生计划数 |
电气学院 | 电气工程 | 128 |
电气学院 | 控制工程 | 48 |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机械工程 | 22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22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软件工程 | 19 |
石油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 | 12 |
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35 |
土木工程学院 | 水利工程 | 7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地质工程 | 4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境工程 | 1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工业工程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项目管理 | 2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物流工程 | 6 |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 食品工程 | 2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3 |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集成电路工程 | 3 |
化学学院 | 制药工程 | 1 |
建筑学院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15 |
工艺美术学院 | 工业设计工程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材料工程 | 5 |
合计 | 414 |
注:本学院内若出现个别工程领域合格生源不足,可将其空额数调整到学院内其它合格生源有余额的工程领域使用。
(二)工商管理硕士75人
(三)法律硕士100人
三、调剂录取
我校今年上线考生数均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因而不接受调剂录取。
四、破格复试
鉴于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划定复试合格分数线,为保证质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五、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先到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有关学院(单位)的考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日期:2015年12月31日(星期四)下午和2016年1月1日(星期五),具体安排如下表:
日 期 | 上午8:30-11:30 | 下午1:30-4:30 |
12月31日(星期四) | 报考数计学院、物信学院、机械学院、生工学院、材料学院、化学学院、石油化工学院、环资学院、工艺美术学院的工程硕士考生 | |
1月1日(星期五) | 报考电气学院、土木学院和建筑学院的工程硕士考生 | 一、报考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二、报考经管学院的工程硕士考生 |
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大学怡山校区行政楼300室(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大老校区东门旁)。
携带材料:详见招生简章。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各有关学院(单位)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政治理论课测试:政治理论课测试采取开卷笔试的方式,由校研招办组织,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星期五)晚上18:30-21:30,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页。
2.专业考试和综合面试:由各有关学院(单位)组织实施。各有关学院(单位)应按照《福州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招生实施细则(修订)》(福大研[2011]82号)的规定做好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特别强调:各类专业学位的专业课和综合面试等考务工作(包括:试卷的命题、印制、封装、保密、考场安排、监考、阅卷、成绩管理等)均由相关学院(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学院(单位)各类研究生教育的分管院长是考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学院(单位)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明确责任,保证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和保密性。试卷、参*和评分标准在启用之前属于机密材料,命题教师、复试成员名单属机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或向考生透漏。有关学院(单位)要认真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好考务工作(强调要求:专业考试的每个考场内须配备至少2名监考员监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试卷和考务的保密工作,确保各项考试的安全、公平、公正。
复试各项目中有出现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能录取。
3.学校要求专业考试及综合面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1月1-3日进行,各有关学院(单位)应按学校的要求和规定确定本学院(单位)的复试方案,并及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上线考生。有关学院(单位)还应将复试方案于12月28日前报送校研招办备案。
4.各有关学院(单位)拟录取(含候补录取)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应于1月8日前报校研招办。
七、专业课考试费和复试费
根据有关规定,可向复试考生收取专业课考试费80元/门和复试费130元/人。此外,报考法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的每人还需缴纳80元政治课考试费,以上费用由各有关学院(单位)在考生复试报到时收取,用于课程考试及复试录取等有关的开支,开具发票事宜由各有关学院(单位)自行与计财处协商办理。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