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公家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1-21 11:12:41
在职研究生网讯:黔南州近日出台政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攻读博士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公家可全额“埋单”。
为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不断优化自身知识结构,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实现“科教兴州”、“人才强州”,《黔南州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凡在岗工作满1年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均可报名提出申请。
其中,攻读博士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全额报销学费(同级财政负担2/3,单位负担1/3),攻读硕士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个人承担1/3学费,其余2/3由同级财政或单位承担。其中,单独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之一的,个人将承担1/2,余下1/2则由同级财政和单位共同分担。
另据了解,攻读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硕士学位不超过4万元。超出部分则自行承担。
据悉,在职员工脱产攻读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可保留编制及人事关系,发放基本工资和非生产性津贴,工龄连续计算。
此外,《办法》也对获得奖励的员工给予了一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