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职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将具有同等效力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9-18 09:50:52
在职研究生网讯: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统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同时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而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在职研究生。此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MBA)由于入学标准较低,饱受争议。今年4月,教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决定从2017年起,将MBA统一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生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由教育部划定统一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培养院校按照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自主录取。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取消后,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因原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即允许在职人员报考,也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纳入后只须在录取时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他不做任何变化。
根据《通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应公开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和办学地点等信息。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该负责人表示,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除国家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外,在所下达计划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培养能力自主安排已有学位授权点招生规模。
而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则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执行。该《意见》已明确对研究生拨款、奖助、收费等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行管理。该负责人说,统一规范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从计划安排即可区分开,研究生收费、拨款、奖助工作更规范,也便于监督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明确称,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同时,由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通知》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该负责人表示,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将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范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将纳入抽检范围。
根据《通知》,此次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将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执行,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