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政策解读
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5-22 09:04:00
在职硕士频道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等有关文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符合条件者经过一定程序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
同等学力的报考为具有相应水平的在职人员获得学位开辟了新的道路。使他们不耽误正常工作的同时,一方面可以提升自己在职场的能力,一方面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对于国家也更加提高了我国公民的综合素质。
我国通过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的两种形式:
1、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每年10月份举行),并被招生单位录取后,进行半脱产学习,修完所要求的学分,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后获得相应的专业硕士学位。
2、通过各种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自学等其它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并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5月份举行),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
中国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温馨提示:学员可以通过以上两种考试形式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因此想要通过在职读研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学员应该充分对两大考试有所了解从而选择出适合自己的申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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