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工作的计划、报名和入学考试日期全国未作统一规定,由各招生单位自定。不同招生单位所开设的专业也有区别,所以中外合作办学的报考条件也是各招生单位根据所招生的专业自定。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已获学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大专毕业证书并有3年工作经验。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如英语四、六级,或者托福、雅思成绩。
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招生单位自主招生,全年都在招生,可以随时进行报名。
不参加全国统考,校内考核由院校自主规定时间。
部分院校可免试入学,部分院校要求考生通过院校组织的考试才能入学。
1、查看办学许可证或项目批准书,以确定该机构或项目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
2、保留招生简章或者相应广告,关注招生标准和招生计划;
3、向该机构或项目缴付费用时,应当核对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索取发票或收据;
4、关注实际办学情况,尤其是教育质量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