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4-01-11 11:01:34
一、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需要准备材料
1、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
2、所获合作办学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和复印件;
3、获得的国(境)外证书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4、本人有效护照/户口薄的身份页原件和复印件;
5、2015年09月(不含)前入学的学生,需提供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注:除照片、翻译件和授权声明外,所有材料须交验证机构验看原件。
二、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方法
1、留学生中外合作办学如何进行学历认证
2、手工填写认证申请表
3、提交认证申请材料
4、进行材料初审,如果材料不够还要补充材料
5、审核并出具认证结果
6、认证者收到认证书或者未获认证通知单
三、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常见问题
(一)中外合作办学认证周期一般是多少天?
正式受理申请材料后,一般认证评估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这个期限不包括邮寄时间,工作日从中留服认证中心收到齐全的申请材料并通过初审的当日开始计算,至认证结果发放(寄出)之日结束。
对于以下情况可能会导致认证完成期限的延长:
1、颁发证书机构答复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时;
2、认证申请高峰期;
3、要求申请者补充申请材料,逾期不能提供;
4、申请者本人不能亲自递交申请材料手续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5、学习过程涉及跨国境学习等申请人同意延长认证评估期限同意书的情况。
对于一些中外合作办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申请,如果由于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的中方院校没有及时提供办学信息,因需较长时间调研和核查,中留服中心不承诺认证评估时间。
(二)中外合作办学办理学历认证信息未通过的原因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未经过教育部的审批或者备案;
2、国外学校不在教育部的认证范围内;
3、申请认证的证书不属于高等教育学位证书。
(三)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说明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注册工作,是教育部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工作平台,切实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过程的行政监管,进一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和认证工作,督促中外合作办学者提高办学质量,保护学生和办学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为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工作的统筹管理,教育部将先试点建立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注册信息库,并从2008年新入学的就读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开始对所获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办学单位颁发证书认证注册信息提交,学生个人证书认证申请和个人申请认证注册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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